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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士子女入学及加分 |
作者:秘书处 文章来源:台协会 点击数10085 更新时间:2008-07-23 10:23:04 文章录入:祝月村 责任编辑:祝月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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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护人:申请书,一式三份 2. 监护人:在职证明,一式三份 3. 监护人:台湾身份证、台胞证(原件),各复印三份。 4. 住房证明:如购房者,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 如租房者,有租房合同; 没有购房或租房,只是住在公司宿舍的,要出俱公司证明,一式三份; 有房产证和租房合同者(带原件)各复印三份。 5.学生 :小学生,要台胞正(原件)影本三份,学校出俱学历证明; 中学生,要台湾身份证、台胞证(原件)各影印三份。 6台湾户口本复印三份。 以上资料全部A4纸复印。 如果需要中考加分,请到苏州市台办 经济处办理。携带如下证件: 1. 父母双方其中一人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小朋友的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父母双方其中一人的在职证明(在职公司出具)或父母双方其中一人在苏购买的房产的房产证及复印件; 3. 台湾的家庭户口名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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