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苏州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 文章中心 >> 两岸讯息 >> 正文
台商在大陆仍大有可为

作者:秘书处    文章来源:秘书处    点击数:937    更新时间:2017-03-28    

 

          ★★★

  海南博鳌论坛326日举办了以「新形势、新机遇、新合作——大陆扩大开放与两岸经贸合作」为主题的两岸企业家圆桌会议,探讨在世界经济低速发展的背景下,台商如何抓住大陆发展的机遇。

海协会会长陈德铭在说,虽然两岸的关系受到冲击,但大陆推动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政策不会改变,支持台商、台企在大陆发展的政策不会改变。去年我们修订《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对台资企业实行负面列表管理模式,今年我们颁布了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二十项政策。我们还将研究出台便利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巡视员刘洪宽则在圆桌会议上,为台湾企业家解读了今年大陆发布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通知的「国务院5号档」。刘洪宽说,这些措施的共同特点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创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这些政策措施,全部没有保留地适用于台资企业,希望广大台资企业抓住机遇,在大陆实现更大的发展。 

我们知道,台商在大陆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作出了积极的、重大贡献。随着大陆各种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许多台资企业目前也面临发展的瓶颈或转型的挑战。 

但实际上,在新的内外形势下,大陆有更多、更大的发展机会,包括东部沿海地区的升级发展、中西部地区的大开发、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动落实等,都为台商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同时,在政策上,从以上陈德铭会长及刘洪宽巡视员的发言或解读来看,大陆欢迎台商投资的政策不但没有变化,而且还更加完善、更加开放,为台商投资提供更多的服务、更多的保障。加上大陆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因此,我们认为,台商在大陆仍大有可为!(来源:中评社)

文章录入:祝月村    责任编辑:祝月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版权申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会员中心 | 取回密码 | 友情链接 | 管理团队 |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