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苏州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 文章中心 >> 信息发布栏 >> 正文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12号)

作者:苏州发布    文章来源:苏州发布    点击数:1084    更新时间:2021-10-28    

 

        ★★★

  近期,国内多地报告新冠肺炎疫情,涉及范围广,感染来源尚未明确。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关注疫情动态,主动配合防控管理。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信息(见附表)。非必要不前往此类地区,如确需前往,应在出发前和返回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应在抵达我市12小时内向社区(村)、单位 (宾馆)报告,主动配合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落实景点防控,加强旅游出行管理。各类景点、景区、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严格控制接待人数,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限流错峰等措施,加强室内场所、物品和环境消毒。各类旅游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减少跨省旅游活动。

 

三、减少人员聚集,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演出、展览、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采用线上视频形式,最大限度压缩线下活动规模。

 

四、坚持卫生习惯,实名购买“四类”药品。请广大市民朋友坚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请做好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各类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时,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五、提高健康意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符合条件的市民应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目前我市已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者按要求进行加强免疫。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10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版权申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会员中心 | 取回密码 | 友情链接 | 管理团队 |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