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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开出社保“跨省转移”第一单

作者:中国苏州…    文章来源:中国苏州网    点击数:2746    更新时间:20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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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苏州务工的赵晶在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领到了一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有了这张单据,跑到哪里都可以接上养老保险,不用再退保了。”这是自11日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来,苏州开出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第一单,也是我省“第一笔”业务。

  从赵晶的缴费凭证上看到,他于20034月起在苏州市盈科电器有限公司参保缴费,到201014日向该社保中心申请办理跨省转移手续,要求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湖南怀化,他已在苏实际缴费81个月,个人账户储存额为8242.2元。据苏州市社保中心主任谭国明介绍,参照《暂行办法》,赵晶现在“转保”的话,统筹基金账户(单位缴费)以其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也可以一起转,也就是8242.2+10771.92元,总共可转移1.9万余元。也就是说,转移后赵晶的养老保险账户总额接近两万元,比“退保”足足多了一万多元,非常划算。

  赵晶说,新年打算回老家发展。今后,赵晶在老家找到了工作,就可以拿着这张缴费凭证继续参保,个人账户及缴费年限就可累计计算,好比银行储蓄中的“零存整取”,等到了退休年龄,在最后一个就业地办妥退休手续,即可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

  像赵晶一样急于转移社保的人还不少。据介绍,苏州市社保中心这两天都要接到上千次相关咨询电话。昨天下午,记者在十梓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楼服务大厅看到,前来咨询、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参保人员络绎不绝。在一家外地驻苏公司工作的上官女士拿着《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来咨询转移社保的事。她告诉记者,自己20039月来苏打工,已缴了6年社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已有1万多元,“想把社保转到老家福建省三明市,不知手续怎么办。”听窗口工作人员说“按新规定,养老保险能跨省转移,缴费年限可累计”,她开心地说“这样好,自己回家后再缴9年就满15年了”,并立马填写了《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保关系申请表》。

  谭国明表示,为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参保人员跨省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能顺畅转移,苏州已全面执行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办理外地农民工退保手续。

  记者了解到,按有关新规定,对男性年龄已满50周岁、女性年龄已满4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从外省流动到苏州市就业的,只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离开苏州市流动就业到江苏省外的,需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居民身份证,以及经转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出地审核后,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出具《苏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与此同时,医保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额的可直接申领,超支的由个人补足差额,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 

文章录入:祝月村    责任编辑:祝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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