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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出台20条意见积极促进苏州经济转型升级

作者:秘书处    文章来源:秘书处    点击数:2166    更新时间:20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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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服务苏州“三区三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苏州工商部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促进苏州经济转型升级的 20 条意见》。

 1.加快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作价出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利用股权出资等方式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登记辅导,允许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未列明但体现其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经营范围,支持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技术作为上述新兴产业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

2.加快促进创新型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积极开展实施商标战略示范镇、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的建设和认定,举办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高层论坛,把苏州创建成为全国首批实施商标战略示范市。

3.加快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鼓励金融保险、科技研发、文化创意、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优先发展,支持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社区便民服务设施,积极发展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行业,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4.加快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 对自然人开设网店,只需向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提出申请,进行身份信息备案,可以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加快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积极参与文化体制改革, 对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资本投资、股权转让提供优质的咨询指导和登记服务,对文化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公司制企业,以原单位经财政部门或其授权部门确认后的资产计入公司注册资本的,不受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的限制。

6.加快促进现有市场主体升级换代。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办为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改组为股份公司,有效降低投资者转型成本。对企业合并过程中,合并一方或各方的前置许可证件仍在有效期内,且前置许可部门未要求先办理许可证变更的,允许合并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后,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证的变更登记。

7.加快促进利用外资结构优化。积极引导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合伙形式设立现代服务企业。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设立从事创业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由企业自主约定。

8.加快促进广告产业发展。支持广告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建立大型广告企业集团,促进广告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化经营。鼓励广告企业开发新的广告发布形式,支持互联网、楼宇视频等新兴广告媒介健康有序发展,拓展广告产业新的增长点。

9.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从事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电解铝、大豆压榨等产能落后与过剩、重复建设问题突出的行业,严把市场准入关和年检审查关。

10.加快推进放心消费城市长效管理。出台进一步深化 放心消费城市创建长效管理的工作安排,着力打造放心消费首善之地。年内乡镇行政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覆盖率达 100% 。加强 12315 平台建设和“一会两站”建设,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企业,解决在基层。

11.大力支持企业融资。联合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服务进市场”活动,为我市重点市场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在有条件的市、区成立“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与个体工商户解决融资难题。鼓励企业扩大出资方式,允许境内自然人或企业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向本市登记注册的内资公司和内资股份公司出资。

12.大力支持民间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国家允许投资的领域,对国家没有规定前置许可的新兴行业和领域,认真做好登记规范工作。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和融资性租赁公司的登记和规范工作,支持成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机构。允许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运作相关的产业发展基金。

13.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对一般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做好疏导工作,及时加以规范并发照。加大创业就业的宣传培训力度,全面推行创业“友情提示卡”制度,进一步做好个体私营业主培训工作。对残疾等特殊人员,推出送照上门、免费提供民营个体协会的会员服务等优惠措施。

14.大力支持企业诚信经营扩大销售。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各类文明诚信经营户的示范作用。开展“保障放心消费,规范媒体广告”专项行动,引导市场主体开展真实有效的广告和促销活动。  

15.积极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支持农村连锁超市、农家店、农家乐发展, 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业和农村现代物流业 。深化农产品商标“一村一标”工程,开展 首批苏州市消费者喜爱的十大优质农产品商标(品牌)评选活动。大力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经营模式,支持以特色产业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等涉农合同示范文本。

16.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把科学消费理念植入每位消费者心中”普法宣传服务活动,帮助消费者正确了解电视购物、网上购物、储值消费等新型营销方式,引导消费者提高鉴别能力和理性消费。

17.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重点解决服务领域存在的欺诈消费者和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垄断行业以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水、电、气、房地产、汽车销售、通信等重点行业的格式合同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

18.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着力构建以食品经营主体准入机制、流通追溯机制、质量监管机制、经营诚信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年内大型商场、超市、批发企业等重点食品主体进货查验及记录“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应用率达 90% 左右。    

19.深入推进工商行政指导。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基础上,在服务、监管、维权、执法四个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六大类行政指导工作机制,不断拓展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和领域,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双提升”。

20.不断创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手段。加快推进与前置审批部门的并联审批和与后置审批部门的信息共享,着力在“一表制”审批、网上注册、网上年检等创新服务上有新的突破。

文章录入:祝月村    责任编辑:祝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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