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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警新规已经施行 一切从便民出发

作者:名城苏州    文章来源:名城苏州    点击数:2762    更新时间:2009-02-18    

 

        ★★★

13项违章首次警告不罚款
  1货运机动车超载10%以下的;

  2机动车超速10%以下的;

  3外地驾驶人驾驶外地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除外),因不熟悉道路导致的违反禁行、导向、停放等违章,情节轻微且未危及交通安全或造成交通拥堵的;

4运输蔬菜、瓜果、肉禽蛋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有超载或其他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

5因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清晰、不完善、不合理等因素导致当事人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

6机动车靠右侧路边临时停车,未造成交通拥挤、堵塞,且驾驶人在驾驶室经教育后立即驶离的;

7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或者行驶证,经指出后及时提交的;

8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

9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经教育立即纠正的;

10机动车行驶在城市道路上,副驾驶座位乘员未系安全带,经教育后立即改正的;

11对道路临时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且未提前向社会公告,导致驾驶人不明情况违反通行规定的;

12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经指出及时改正的;

13 集装箱运输车辆非自行加高的。

以上13项交通违法行为及其他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应先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和依据,予以口头警告、教育,再开具执法告知单,并录入执法告知系统,不予罚款;对已经进行过警告、执法告知的,如再次出现相同交通违法行为,则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措施》还规定,将适当放宽货运机动车通行限制,为企业生产经营和运输提供便利服务。
  市公安局制定的《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和谐执法便民服务措施》正式发布。这份将在216日正式施行的《措施》,对市民在日常行车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部分违章处罚作出新的规定。除了减轻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外,还就相关处理程序作出了有利于责任人的调整。

违停车辆尽量不拖移一旦被拖打65224491查询

以前因为违停造成路面交通堵塞以后,车辆有可能被拖走,车主若想取回车辆,花钱费神不说,还常常会耽误不少时间。这次出台的《措施》对这一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重新作出了规定,对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而且驾驶人又不在现场的车辆,民警在张贴拖移告知单的同时,应使用警务通查询驾驶人(车主)车辆登记的联系电话,如能联系及时通知,驾驶人(车主)若短时间内能驶离车辆,不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不拖移车辆。不能及时联系驾驶人(车主)的,拖移车辆后,民警做好相应记录,在处罚时告知当事人及时变更车辆登记信息。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拖移车辆的,如拖移告知单灭失,当事人可以拨打65224491查询车辆去向。

另外,非机动车辆因无有效牌证或凭证须暂时被扣留时,在非机动车辆拖离执勤点前,民警应告知车主拖离的时间范围,以便有牌证或凭证的当事人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证件并取回车辆。

汽车市场增设上牌点流动车管所搬进农村

216日开始,全市各大型汽车销售市场将逐渐增设机动车登记上牌点,同时,市区也将增设机动车检测点,方便有车的市民。
  为了方便五县市市民办理,主管部门还将下放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凡县级车管所具备检测线和查验员,将可以办理除进口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客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以及补牌、补证、换证等业务。届时起,各交巡警中队及农村派出所也可办理五小车辆驾驶人管理业务。交巡警部门将在全市推行流动车管所措施,方便偏远农村地区群众办理业务。

网上通道可审批可查询交通违法也可异地缴款

随着网络的逐渐普及,交巡警部门也适时调整工作方法,市民除了按照传统办理流程,还可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来寻求帮助。《措施》规定,将试行网上审批施工车辆通行证业务;在网上、执法窗口提供交通违法记分、电子监控违法记录等信息查询;开通网上警方提示短信发布机制,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告知、提醒群众办理驾驶证年审、车辆年检、违法处理等业务;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发布通告、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交通组织变更等信息,提供交通线路指示图。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车主的违法缴款还可不必到事发地完成,全市实现联网后,异地也可方便地进行交通违法缴款工作。此外,在各大、中队违法处理窗口,今后还会逐步增设电子警察处罚点,群众就近就能快速完成缴纳相关罚款。

 

文章录入:祝月村    责任编辑:祝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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